山東全面規范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 筑牢安全防線,提升服務質量
山東省教育廳聯合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印發了《關于全面規范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的監督管理,保障中小學生安全健康成長,促進校外托管服務行業有序發展。這一舉措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背景與意義
隨著社會節奏加快,雙職工家庭增多,中小學生放學后的接送和照看問題日益突出。校外托管機構應運而生,并迅速發展。部分托管機構存在資質不全、安全隱患多、食品安全無保障、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給學生的身心健康帶來潛在風險。山東省此次全面規范校外托管服務,正是為了回應民生關切,填補監管空白,構建安全、規范、有序的校外托管服務環境。
主要內容與措施
《意見》明確了校外托管服務的定位:指在非在校時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開辦并受中小學生監護人委托,為中小學生提供臨時看護、餐飲、休息等服務的經營活動。圍繞規范管理,《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
- 明確準入與登記:要求校外托管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并到當地教育部門備案。提供餐飲服務的,還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 強化安全保障:
- 場所安全:托管場所必須符合建筑、消防、抗震等安全標準,不得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違法建筑內,禁止使用危房。
- 消防安全: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 治安安全:安裝視頻監控,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并落實安保人員或措施。
- 人身安全:建立嚴格的接送交接制度,不得違規接送,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依法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和器材。
- 保障食品安全:提供餐飲服務的托管機構,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建立食品進貨查驗、留樣、過期食品處置等制度,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 規范服務行為:
- 人員要求:托管工作人員應無犯罪記錄,身心健康,具備相應服務能力。鼓勵聘請有資質的人員。
- 服務內容: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不得布置或批改作業,不得組織考試。不得超范圍經營。
- 信息公開:應公示收費項目、標準,以及投訴舉報電話。
- 加強綜合監管: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的監管機制。教育部門牽頭協調,市場監管、公安、衛健、住建、消防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鄉鎮(街道)負責日常巡查和隱患排查。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對違規機構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關停取締。
預期成效與展望
山東省此次全面規范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服務,體現了對下一代健康成長的高度重視。通過明確標準、強化監管、壓實責任,有望逐步解決校外托管機構長期存在的“無人管、管不住”等難題,推動行業優勝劣汰,提升整體服務水平。也引導家長選擇合規、安全的托管機構,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還將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標準,并加強對地方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期待這一規范舉措能夠為全省中小學生營造一個更加安全、健康、有益的校外托管環境,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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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10-13 23:00:54